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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开平市长沙街道东汇西路8号地块位于开平市长沙街道东汇西路,东汇城西南侧,现时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开平市自然资源局,地块东面为天慧小区,南面为空地和驾驶员体检中心,西面为汇峰天峻小区,北面为泰和名苑小区,地块占地面积为17682.30平方米,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2.656289°E,北纬22.374414°N。地块原为江门市开平市为民驾校训练场、修车区、车棚、办公和休息区,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结
(1)地块各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2006年前): 2006年前,地块为种植地,主要种植水稻。
第二阶段(2006年至2025年):2006年-2011年,地块东南部建设为开平市为民驾校的训练场地,其余部分为种植用地,主要种植水稻;2012年至2025年,整个地块均由该驾校使用,其中地块东部为驾校修车区、车棚、办公区,北部为休息区,其余区域为训练场。
第三阶段(2025年底至今):2025年底,驾校停止运营,地块内建筑物拆除并清理,地块处于空置状态。
(2)地块污染识别
综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人员访谈情况。本地块土壤无回填,历史上没有任何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无工业生产潜在污染可能。地块内无地下储罐、储槽、管线等,不存在工业废水输送过程中引起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地块在历史使用过程中水稻的种植对地块土壤污染影响不大,驾校运营期间,教练车及学员车辆频繁启动、刹车、转弯及低速行驶,发动机和传动系统易出现机油、润滑油、齿轮油的跑、冒、漏、滴的可能;车辆停放、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机油、燃油、润滑油滴漏及清洗零件产生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地块东南侧的志业轴承有限公司生产会对地块产生影响,特征污染物为铜、镉、镍。地块西侧汇峰天峻在建区施工活动无特征污染物排放,机械跑冒滴漏风险低,对地块土壤污染影响可忽略。临近地块的道路、商住混合区,对地块的影响不大。本次调查,经过污染识别阶段工作,确认本地块土壤可能存在一定程度污染,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铜、镉、镍。
由此,确认本地块土壤可能存在一定程度污染。根据相关文件与导则规定,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确定地块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本阶段工作在污染识别的基础上,在调查地块内疑似污染区域设置取样点位,通过对疑似污染区域土壤进行采样与实验室分析,查明地块土壤、浅层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及相关污染物污染程度。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结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的有关要求,以及本项目相关资料分析和现场踏勘结果对地块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布点。
本次调查共在地块内布设采样孔6个,共采集土壤样品24个,地下水样品3个。引用地块北侧《开平市东汇城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中土壤采样分析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EP/GZ/E/E 22B242)中的对照点(S7、S8)数据,作为土壤背景值。
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
(1)pH、含水率;
(2)7项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
(3)27项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4)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
(5)其他(1项):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
(1)理化指标(2项):pH、浑浊度;
(2)7项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
(3)其他(1项):石油烃(C10~C40)。
土壤调查结论:
初步采样分析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土壤监测点钻孔深度为6m,各土壤采样点在纵向深度从非硬化表层开始向下采集4个土样,共采集24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由此可见,本项目地块内历史使用活动及邻近地块的历史使用活动并未对本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地下水调查结论:
在地块内采集的3个地下水样品中,仅浑浊度超出了污染风险筛选值,浑浊度检测结果为36~47 NTU,超标数量为3个,超标率为100.0%,最大超标倍数为15.67倍。其他项目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标准限值或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污染物筛选值。
对于地块内3口水井出现浊度指标超标,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中悬浮颗粒物含量较高,另一方面则由于建井工艺所限,不可避免对土壤、地下水产生扰动,导致超标情况出现,该指标属于生活类污染源,在地下水超标情况中较常见。此外,该地块所在地的地下水不作为生活饮用水,不存在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不存在风险,因此浑浊度不作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重点关注污染物。
四、初步调查结论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开平市长沙街道东汇西路8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人体健康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环境状况符合相应标准,地块环境风险可接受,确定为非污染地块并可安全利用。因此,该地块满足二类居住用地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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