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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莲都区白云街道灯塔村文化礼堂及村卫生室项目地块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灯塔村,占地面积1635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9.906793°,N28.465899°,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2)通过对地块历史用途及地块周边区域历史用途的收集和分析,初步判断本地块内及地块周边不具有潜在污染风险,因此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本次莲都区白云街道灯塔村文化礼堂及村卫生室项目地块现场快速监测数据均在合理范围内,均小于相应标准筛选值,因此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已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4)根据前期第一阶段调查,表明该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历史监测或调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或者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
综上所述,莲都区白云街道灯塔村文化礼堂及村卫生室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现状可接受,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后续可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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