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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街八一管理区东盛路A2、3区地块
占地面积:9095.45m2
地理位置:江门市开平市东盛路以东、翰林印象以西,地块中心经纬度为:112.657624°E,22.364847°N。
土地使用权人:开平市人民政府长沙街道办事处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检测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州鸿源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启动缘由: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规定的通知》(粤环发[2024]4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对地块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4月。调查单位4月接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后即开始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确认地块周边200m范围内不存在重点行业企业和环境风险重点监管单位,遂将地块周边50m范围作为地块周边调查范围。访谈的人员包括前、现任土地使用权人职员、所在地村委和村民、地块邻近村村委、历史使用者员工和地块所在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职员,合计7人。通过对上述工作获取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调查地块及其周边50m范围内的历年用地情况如下:
1、调查地块历史用地情况
调查地块原权属开平市长沙街八一村民委员会,原为农用地,1995年前主要种植水稻和蔬菜,1995年吹砂平整后主要种植蔬菜。
1997年二建集团公司开平公司直属五队取得地块南部区域的土地使用权,但未进行建设。
2004年地块北部开始建设厂房,并外租给开平市西郊汽车修配厂(2010年更名为开平市西郊汽车修配有限公司)进行汽车修理。
2011年开平市西郊汽车修配有限公司停业,其经营区域外租给开平市长沙凯丰汽车维修中心和开平市长沙星凯汽车维修中心进行汽车维修直至2014年,地块最南端及南面2011年建成开平市长沙优之名美食城。
2014年开平市均胜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地块北部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将地块北部偏西建筑物出租给了开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和瑞发商店。
2016年瑞发商店转租给了开平市长沙翔顺商行,开平市长沙优之名美食城转租给了老班长餐厅。
2018年开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和开平市长沙翔顺商行停业。
2019年地块北部建筑物拆除,此后该区域闲置。
2022年老班长餐厅停止运营,并拆除了相关建筑物。
2025年因基孔肯雅热预防需要,地块南部农作物铲除,此后地块闲置。同年开平市人民政府长沙街道办事处对地块进行了征收。
2、调查地块周边50m范围内历史用地情况
东面:原为水塘和农用地,2014年水塘填平,整个区域外包给承包商种植景观树苗;2019年开始建设翰林印象,至2022年完成建设。此后再无明显变化。
南面:2004年前为农用地,2004-2010年闲置,2011-2016年优之名美食城入驻经营,2016-2022年老班长餐厅入驻经营,之后闲置,2025年至今个体户租赁进行汽车维修。
西面:一直为东盛路,2017年进行了扩建。
北面:开平市长沙街道东盛路14号地块所在区域原为农用地,80年代开始闲置,2026年以“开平市长沙街道东盛路14号地块”的名义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侨城喜宴所在区域原为农用地(含水塘和水渠),2012-2017年大乡里饭店入驻,2018-2022年鹅城入驻,2023年至今侨城喜宴入驻经营。
农用地所在区域90年代前为水塘,90年代经吹填砂后形成农用地,至今未再发生变化。
3、污染识别结果
调查地块属于潜在污染地块,因地块内汽修公司经营活动形成的潜在污染区域为地块北部开平市西郊汽车修配有限公司、开平市长沙凯丰汽车维修中心和开平市长沙星凯汽车维修中心的相关检查区、维修车间和仓库,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另外因地块汽修历史较久,本次收集的资料也有限,为避免污染识别遗漏,认为这些企业涉及喷漆,即地块北部的潜在污染区域还存在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的污染风险;因地块南面个体户车辆修理企业经营活动形成的潜在污染区域为地块南部邻近该企业维修间区域,潜在污染物有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
(1)布点方案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污染识别结果,使用分区法、系统网格布点法和专业判断进行采样点的布设。
地块占地面积9095.45m2,按照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的潜在污染区域为开平市西郊汽车修配有限公司、开平市长沙凯丰汽车维修中心和开平市长沙星凯汽车维修中心的相关检查区、维修车间和仓库以及地块南部邻近南面个体户车辆修理企业维修间区域。
根据上述潜在污染区域的分布情况,同时考虑地下水迁移影响,使用分区法将地块划分为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重点区域共2个:地块北部原汽车修理企业所在区域,占地面积约4109.6m2;地块南部邻近南面个体户车辆修理企业维修间区域,占地面积约492.75m2,对重点区域采用网格布点法(40m×40m)和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共布设调查点位5个,其中土壤调查点位2个,土壤和地下水共用调查点位3个。
非重点区为地块内剩余区域,占地面积约4493.10m2,采用网格布点法(100m×100m)和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共布设1个土壤调查点位。
另外在地块外一段时间未扰动处各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
(2)实际采样情况
土壤样品采集工作于2025年4月9-10日进行,地块内共布设6个点位(土壤调查点位3个,土壤和地下水共用调查点位3个),地块东北面约230m和东南面约200m各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26个土壤样品(含2个土壤对照点样品,不含平行),所有样品均检测pH、水分、基本45项和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样品采样工作于2025年4月14日进行,在3个监测井各采集1个样品(不含平行),检测指标包括pH、浊度、重金属7项、苯系物5项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以上采样工作均由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
四、结果汇总
(1)土壤样品结果汇总
土壤样品采集工作于2026年4月9~10日进行,地块内共布设6个点位(S1-S6),采集土壤样品24个(不含平行),检测项目均为pH、水分、基本45项和石油烃(C10-C40),结果如下:
重金属中仅六价铬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27项中仅二氯甲烷和顺式-1,2-二氯乙烯部分有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这些检出指标的最大值均未超相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pH的范围为5.05~9.59;水分范围为3.3~78.6(%)。
另外调查地块土壤整体显中性,同时随土壤pH值总体随着土壤埋深的增加而下降,表层偏碱性至弱碱性,深层普遍显弱酸性。
(2)地下水样品结果汇总
2026年4月14日在GW1-GW3各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进行pH、浊度、重金属7项、苯系物5项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检测,结果如下:
重金属中仅六价铬、汞和镉未检出,苯系物5项均未检出。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这些检出指标的最大值均未超过相应的III类水质标准限值或它们在第一类用地情形下计算的风险筛选值。
pH范围为7.4~7.9,满足III类水质要求;浊度范围为206~267NTU,未满足III类水质要求,但浊度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其超标对人体造成的健康风险可接受。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已拟定的项目技术路线,调查地块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从土壤环境风险的角度来看,该地块按现有规划(第一类用地)进行再开发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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