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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黄埔区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AG0643064)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小王 发表于 2026-04-2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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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黄埔区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AG0643064)。

地块面积:12819平方米。

地理位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广汕公路北侧。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经济联合社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现状农用地、机耕路、水塘及已停工荒置展示中心组成。

未来规划:根据《黄埔区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AG0643064、AG0643063、AG0638056、AG0638050、AG0638048地块)规划条件》(穗开规划资源设[2025]8号)内容,目标地块将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普罗(广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目标地块用途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需开展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等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开展时间为2026年1月~3月,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目标地块属于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地块历史沿革清楚:1)1999年前,目标地块属于镇龙村集体用地,主要为农用地、机耕路和居民房,其中农用地主要以种植水稻、蔬菜等作物为主,地块内西侧有一条机耕路,用于周边村民农忙耕种及日常通行使用,西南侧为居民房,为村民日常生活居住使用;2)2000年~2014年,地块内北侧部分农用地开挖成一处水塘,用于周边农用地灌溉和养殖四大家鱼使用,并新建一处管养房,用于农户日常休息及存放农具使用,此阶段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机耕路、水塘和管养房;3)2015年~2019年,地块北侧管养房搬迁至西北角区域,原管养房拆除后,开挖作为水塘使用,其他区域未发生明显变化,此阶段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机耕路、两处水塘和管养房;4)2020年~2021年,由于镇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推进,地块内农用地逐步休耕,仅在东侧保留有部分农用地仍作为种植蔬菜使用,地块内水塘停止养殖,管养房及和居民房进行拆除平整;5)2022年~2025年,地块西南侧拟建设为镇龙村更新改造展示中心,后续由于改造项目停滞,展示中心在完成地基建设后停工荒置,地块内其他区域未发生明显变化;6)2026年1月至今,镇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重新推进,项目改造单位组织对镇龙村更新改造展示中心遗留施工脚手架进行拆除,地块内其他区域未发生明显变化,仍作为农用地、水塘和机耕路使用,地块四周均已进行围蔽管理,暂未进行开发利用。

地块东侧为农用地和镇龙村村委会;南侧紧邻为镇龙西地铁站,再以南为广汕公路、镇龙村居民区和中新知识城医院;西侧紧邻为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F-07地块(现状为空地、居民区和停车场);北侧为农用地,再以北为水塘和镇龙村居民区。

根据《黄埔区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AG0643064、AG0643063、AG0638056、AG0638050、AG0638048地块)规划条件》(穗开规划资源设[2025]8号,2025年12月23日)及附表内容可知,目标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

结合目标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利用情况分析,目标地块历史主要作为农用地、居民区、机耕路、水塘和荒置的展示中心使用,均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无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周边地块主要潜在污染源主要为西侧F-07地块历史涉及医疗焚烧飞灰非法堆放,污染物可能通过地下水迁移、大气沉降和地表径流等方式对目标地块造成污染影响,因此将靠近地块西侧边界40米范围可能受周边污染源影响区域作为潜在关注区域。

根据目标地块及周边地块利用情况分析,地块潜在关注污染物包括地块内建筑物拆除及建设过程中,机械设备机油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10-C40);周边区域主要为西侧F-07地块历史涉及医疗焚烧飞灰非法堆放,污染物可能通过地下水迁移、大气沉降和地表径流等方式对目标地块造成污染影响,其潜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铅、汞、铜、镍、镉、砷、六价铬、总铬、锑、钴)、氯代烃(27项)、多环芳烃(16项)、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氟化物、二噁英类。

综上,本次调查目标地块需要关注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重金属(铅、汞、铜、镍、镉、砷、六价铬、总铬、锑、钴)、氯代烃(27项)、多环芳烃(16项)、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氟化物、二噁英类。

为进一步消除前期调查的局限性及了解土壤环境状况,建议对地块进行适当采样分析,为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资料判断提供更为直观的依据。

二、第一阶段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判断布点法与系统布点法布设点位在地块内布设和采集土壤点位6个,每个点位采集4~5件样品,共采25件土壤样品,2025年2月21日,在地块外采集2个对照点(编号DZ1和DZ2),每个点位采集一个表层样品。点位数量,满足国家和地方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中基本要求。

本次调查共在目标地块内布置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经监测水位后,每个水井采集3组地下水样品。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和采集2个底泥点位样品(编号DN1~ DN2)和2个地表水点位样品(编号DB1~ DB2)。

根据检测结果,经统计汇总分析如下:

(一)土壤样品

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25件土壤样品进行了pH值、干物质的检测,pH值检出范围为4.64~9.49,干物质检出范围为70.0~92.5%。

(1)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采集的25件土壤样品进行了重金属检测,土壤样品中六价铬未检出,汞、砷、铅、镉、镍、铜、总铬、锑和钴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所有重金属指标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

(2)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采集的25件土壤样品检测了挥发性有机物(27项),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本次调查的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采集的25件土壤样品检测了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12件土壤样品检测了多环芳烃8项和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据检测结果可知,本次调查的土壤样品中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点位采集的25件土壤样品进行了石油烃(C10-C40)检测,据检测结果可知,共有25件样品的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浓度最大值为344mg/kg,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点位采集的12件土壤样品进行了氟化物检测,据检测结果可知,共有12件样品的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浓度最大值为1130mg/kg,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6)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点位采集的12件土壤样品进行了二噁英类的检测,据检测结果可知,共有12件样品的二噁英类有检出,检出浓度最大值为2.2pg-TEQ/kg,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二)地下水样品

(1)地下水样品中pH值的检出范围是7.4~7.5,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的限值范围;浊度的检出范围462~588NTU,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的限值范围。

(2)重金属:地块内检测的3组地下水样品中,铜、镉、镍、总铬、钴和锑均有不同程度检出,砷、汞、铅和六价铬未检出,所有样品重金属指标检出值均未超过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7项):地块内检测的3组地下水样品中,挥发性有机均未检出,未超过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4)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5项):地块内检测的3组地下水样品中,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并(b)荧蒽有检出,其他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或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

(5)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地块内3组地下水样品中的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检出范围为0.39~0.47mg/L,低于其风险筛选。

(6)氟化物:地块内3组地下水样品中的氟化物检出范围为0.81~0.92mg/L,低于其风险筛选值。

(7)二噁英类:地块内3组地下水样品中的二噁英类检出范围为0.18~2.0pg-TEQ/L,低于其风险筛选值。

(三)底泥样品

本次调查检测分析2件底泥样品,其中砷、汞、铅、镍、铜、镉、总铬、钴、锑、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和二噁英类有检出,其他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

(四)地表水样品

本次调查检测分析2件地表水样品,其中pH值、浊度、铜、镍、总铬、钴、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荧蒽、氟化物和二噁英类,其他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指标远低于对应的标准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表明黄埔区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AG0643064)的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中有毒有害指标浓度均低于Ⅲ类水质标准限值,仅有浊度(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类水的限值要求。由于目标地块所在的广州市黄埔区周边区域自来水普及,地下水中浊度等感官性指标不存在对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对照《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目标地块地下水中浊度不属于地块生产相关的有毒有害指标。目标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调查评估流程,目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

目标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的要求,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即地块在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时,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不会对未来的暴露受体产生健康风险,该地块可根据其具体规划用途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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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黄埔区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AG0643064)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项目位置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4.24 - 2026.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