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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B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zbd123 发表于 2026-04-2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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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B

占地面积:9043m2

地理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孖涌街13号,西侧为增槎路、空置商铺,南侧为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A、西场电器总汇和校园路5号制衣厂工业园,东侧为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A、施工工地和螺涌小学,北侧为施工空地,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219039°、北纬23.153569°。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已停产,原有生产设备设施已清空,建构筑物已拆除。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公园绿地兼容体育用地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G1/A4/S42)及道路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州再勇钻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首次调查缘由及情况: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等,且调查地块从事过燃气供应,其用途涉及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按照规定变更前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的首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2025年7月启动,并于2026年1月完成《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初调报告》)和《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详调报告》)备案。

变更调查缘由及情况:2026年3月,因土地使用权人需加快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非污染区域的建设,将原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划分为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B(以下简称地块B)、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A(以下简称地块A),拆分后地块B面积为9043平方米(以2000国家坐标计算),地块A面积为31504平方米(以2000国家坐标计算)。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拆分后,因地块调查范围发生变更,需要对已备案的调查报告进行变更。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7月至2025年8月,2026年3月。调查地块原为农田,地块北侧于1991年与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A一同开始建设罗涌围储配气站,并于1992年完工开始投产使用,地块内主要设有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电房、加压机房(含配电间)以及隔油池等。2018年,罗涌围储配气站停产,相关构筑物均空置。2020年起,地块作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仓库并沿用至2025年。2026年调查地块内建构筑物拆除,无新增污染,也无挖、填等土壤扰动活动。

相邻地块历史涉及生产的区域有:地块外东侧的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A(储气罐区、油泵房)、制衣厂工业园,以及地块外南侧的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A(含车队维修车间/广州市煤气公司汽车修理厂、联新加气站等)、校园路5号制衣厂工业园。

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查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污染物识别,主要结论如下:

北侧电房、加压机房(含配电间)/1#仓库连片区域(3326m2),以及隔油池(52m2)等涉及生产的区域;重点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各个关注区域、污染物及潜在污染途径包括:①早期北侧电房变压器在使用过程中油品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等;②加压机房机械设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机油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10-C40);同时保守考虑加压机房内配电间的柴油发电机在使用过程中柴油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10-C40);③隔油池接纳来自车队维修车间/广州市煤气公司汽车修理厂维修大楼洗车过程产生含油废水,保守考虑该隔油池在长期使用中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10-C40);上述污染物可能通过土壤和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7月至2026年3月。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位、地块外2个土壤对照点、3口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31个土壤样品、2个对照点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其中,在地块拆分前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地块外2个土壤对照点、3口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27个土壤样品、2个对照点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单点土壤最大采样深度为7.5m,对照点采样深度为0~0.5m,单点地下水监测井最大深度为8.0m;在地块拆分后布设1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4个土壤样品,单点土壤最大采样深度为6m。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及水分、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项、多氯联苯12项及石油烃(C10-C40)的检测,并以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及浊度、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多氯联苯12项及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并以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和第一类用地推导值进行分析评价。

初步采样检测结果表明:①地块内所采集的31个土壤样品中,各指标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块拆分前后的土壤样品中各指标的检测结果差异性均较小。②采集的3个地下水样品中,除浊度外,其它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各自的筛选值;浊度为物理性指标,且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用途,缺少暴露途径,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

四、初步调查结论

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B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孖涌街13号,面积为904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除浊度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的限值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浊度为物理性指标,且所在区域的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缺少暴露途径,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综上所述,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B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公园绿地兼容体育用地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G1/A4/S42)及道路用地等进行再开发利用。

作者(zbd12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4-23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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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B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 项目位置
    广东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4.23 - 2026.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