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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东阳市画水镇派出所以东商住拟出让地块;
占地面积:3666m2;
地理位置:金华市东阳市画水镇画江路西侧,金义东公路南侧;
四至:东至画江路,南至商住房,西至画水镇派出所、农用地,北至金义东公路;
土地使用权人: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未利用地、农用地、道路。
未来规划:商住房,属于居住用地(07);
参考标准:土壤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杭州荣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该地块原为未利用地、农用地和道路,2026年3月规划为商住房,属于居住用地(07)。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阳市画水镇派出所以东商住拟出让地块变更为居住用地,为敏感地块,属于甲类地块,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解东阳市画水镇派出所以东商住拟出让地块现有的土壤及地下水质量状况是否满足地块开发要求,从而指导下一步开发工作,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单位(杭州荣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总结论:根据前期调查及人员访谈分析,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规定,该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历史监测或调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也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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