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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要求。为了解贵溪市东城区罗塘河路以南、翰林路以东GX03D43-1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识别潜在的地块环境问题及风险,保障地块利用的环境安全,贵溪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江西中壤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溪市东城区罗塘河路以南、翰林路以东GX03D43-1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位于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花园街道紫金堂社区,地块中心点坐标为E117.244596°,N28.287310°。
3.基本情况:地块外东侧为建的国控康养项目,南侧为四冶生活区,西侧为翰林路,北侧为罗塘河路。调查地块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他草地、旱地、水田、乔木林地,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方案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要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含三个不同但又逐级递进的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否需要从前一个阶段进入到下一个阶段,主要取决于地块污染状况以及相关方面的要求。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先后开展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以及数据分析,其结果和结论将作为地块的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调查结论
基于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地块内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污染场地的途径,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来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开发利用。
按照相关规定,贵溪市土地储备中心对《贵溪市东城区罗塘河路以南、翰林路以东GX03D43-1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3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贵溪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贵溪市土地储备中心
通讯地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建设路63号
联系电话:13970179974 彭和平
贵溪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6年04月16日
作者(151****6690,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4-16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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