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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桐乡市梧桐街道2025-50地块。
占地面积:70194.45平方米。
地理位置:位于桐乡市梧桐街道同心村桐德线南侧,地块西至农用地、居民住宅,南至道路、农用地,东至农用地,北至农用地、桐乡和济梧桐护理院有限公司。
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用地、居民住宅用地。调查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用地、居民住宅用地。地块在本调查期间,地块现状保持不变,调查地块现场无异常气味,土壤表面无明显污染痕迹。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农村宅基地(070302)。
地块外紧邻周边历史及现状情况主要为:农用地、居民住宅、荒地、道路、敬老院(有桐乡和济梧桐护理院有限公司)。
地块周边(地块边界外扩500 m范围)历史及现状,潜在的污染源主要为地块外东侧的2家工业企业-嘉兴市华益丝绢有限公司、桐乡市同成纺织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桐乡市梧桐街道同心股份经济合作社。
调查单位:长三角健康农业研究院(浙江)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长三角健康农业检测技术(嘉兴)有限公司。
二、调查方案
(1)布点方案
本次调查地块面积70194.45平方米,根据实际情况在地块内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位,编号S1~S11;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编号W1、W2、W3。
在地块外北侧55 m处布设1个土壤/地下水对照点(DS/DW)。
(2)检测指标
土壤检测指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常规45项、pH值、总铬、锑、锌、石油烃(C10-C40)、氟化物、苯酚、偶氮苯。
地下水检测指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常规35项、总铬、锑、镍、二甲苯、苯乙烯、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苯胺类、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丙烯酰胺。
三、调查结果
(1)现场调查情况
本地块采样日期起止时间为: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2日。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送检地块内土壤样品44个(不含平行样、不含对照样),送检4个土壤对照点样品,同时采集6个土壤现场平行样。本次调查共送检54个土壤样品。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1个对照点,送检地块内地下水样品3个(不含平行样、不含对照样),送检地下水对照点样品1个,同时采集送检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共送检5个地下水样品。
(2)检测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为6.02~8.71,其它检出因子(砷、镉、铜、铅、汞、镍、锌、铬、锑、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因子为色、浑浊度、pH、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汞、砷、硒、总铬、锑、镍、可萃取石油烃(C10-C40)、可吸附有机卤化物,其中石油烃(C10-C40)浓度值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检出值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限值;除色、浊度、氯化物指标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色、浊度、氯化物指标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等相关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在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的前提下,无需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四、调查结论
依据第二阶段调查结论,本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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