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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区域性儿童福利院项目地块位于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灯塔街道地理社区,根据委托单位铜仁市民政局提供的勘界红线图,铜仁市区域性儿童福利院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9917.39m2,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9.245721°,北纬27.737642°。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东侧至闲置空地,南侧至九龙城小区,西侧至质仁路,北侧至闲置空地。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得知,调查地块于2020年转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及商业用地(0901)(详见附件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使用人为铜仁市碧江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铜仁市碧江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10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于2018年5月完成主体建设(详见附件8铜仁市碧江区自然资源局证明材料),后因资金问题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现将地块规划为铜仁市区域性儿童福利院,基于原有商住用途建筑改造为铜仁市区域性儿童福利院进行使用。从调查地块看,地块内没有积水和水池、水沟等,现场踏勘没有发现土壤有异常气味和异常颜色;从现场情况看,没有出现生活垃圾和废弃建筑垃圾成堆现象,没有出现黑臭水坑等。从业主人员访谈中得知,项目建设中没有客土回填现象。
铜仁市区域性儿童福利院项目地块于2025年8月绘制完成用地规划红线图,其使用权人为铜仁市民政局,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用地分类,该地块用地历史一直以来主要为农用地中的旱地(0103)、乔木林地(0301),详见附件6地块三调示意图;于2020年转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及商业用地(0901);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儿童社会福利用地(080702)(详见附件9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贵州省铜仁市区域性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中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故按照第一类用地开展调查。
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须对从城镇住宅用地(0701)及商业用地(0901)变更为儿童社会福利用地(080702)的铜仁市区域性儿童福利院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没有建设过工业企业,故也不属于工业用地,但为了全面了解铜仁市区域性儿童福利院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2026年2月,铜仁市民政局委托贵州锦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按照国家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编制完成了《铜仁市区域性儿童福利院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通过后文对本次调查地块的详细分析,明确了该地块环境受污染风险的情况,本报告主要结论显示:调查地块经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查看历史卫星图片,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可按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须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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