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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受委托开展的呼和浩特市原洗涤剂厂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其原生产经营状况、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措施及其可靠性等方面的梳理,可知企业内生产设备于2007年前完全拆除,已切断了对地下水及土壤可能产生污染的疑似污染源,本次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重点区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检测,土壤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点除总硬度外,其它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要求,石油类满足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标准0.05mg/L限值要求,总硬度为区域本底值并非受本地块影响。地下水D3号检测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检出,说明地块内局部区域地下水受到影响,但两次检测结果显示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要求,因此判定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未被污染,并且地块内疑似污染源已拆除了19年,地块内地下水水质稳定,不属于污染地块,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进行下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采样分析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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