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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以及2024 年 6 月 25 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琼环土字 〔2024〕3 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或首次供地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HP02-01-06、07-02部分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简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信息
HP02-01-06、07-02部分用地地块位于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南侧100-200米、紧邻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以下可简称“上外附中”)北侧与西侧,地块中心坐标为109°41'25.21"E,18°29'73.97"N,地块面积38457.44m2。土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A)。地块历史至今土地用途仅为农用地、居住区、中小学用地。
二、报告编制信息
受三亚市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委托,海南墣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要求,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的方式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报告主要结论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通过对地块相关资料梳理分析、地块相关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污染识别,经分析总结,得出如下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琼环土字〔2024〕3号),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可满足土地规划用途的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调查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海南墣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1005房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5799083066
作者(157****3066,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3-3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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