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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邹平市魏桥镇崔八村东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邹平市魏桥镇崔八村东南地块位于滨州市邹平市魏桥镇崔八村崔氏文化园内,东至崔八村农用地、南至崔氏文化园南侧区域、西至崔八村道路、北至崔八村林地。本次调查地块的面积为11333m2。原地块用地性质为耕地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本项目地块规划建设为祠堂。地块内现有铺设砖块、纪念碑、一层房屋(崔氏谱馆),属于未批先建,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此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将拆除地块内现有铺设的砖块和纪念碑,重新建设祠堂和相关道路,属于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中的“宗祠”,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居住用地。
二、污染状况
本项目地块2008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和鱼塘,其中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和小麦,2012年-2017年期间崔氏文化园逐步建成,主要是建设了崔氏谱馆、介绍纪念碑并铺设青砖及红砖,地面不存在硬化;2025年5月-6月中部两个鱼塘全部填平并建设纪念碑;2025年8月至今地块内一直未发生明显变化。
本次调查地块周边情况简单,结合地块内部分区,采用专业布点法对本地块进行布点。对本项目地块土壤的疑似污染区域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进行了快速检测,采样深度为0-0.2m,光离子化检测仪(PID)、XRF。
目前地块内东北侧为2014年建成的崔氏谱馆,部分区域铺设青砖及红砖,无水泥硬化,其他区域为空地和松柏树绿化;地块四周设有围墙。地块内大体可以分为崔氏谱馆区域、铺砖区域、空地区域和松柏树绿化区域。
对地块内可以取样的区域进行布点快筛,布设了D01-D12共12个点位。
同时在地块四个方位未经扰动的区域布设了4个对照点位,采用光离子化检测仪(PID)、XRF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0-0.5m。
PID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监测点位的测定结果为0ppm,对照点测定结果为0ppm;XRF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监测点位的砷、镉、铜、铅、汞、镍、铬快速检测结果范围分别为3.696~8.49ppm、0.02~0.111ppm、3.192~27.708ppm、3.869~12.253ppm、0.004~0.039ppm、18.495~82.195ppm、13.304~83.587ppm;对照点重金属检出值范围分别为3.953~5.48ppm、0.047~0.09ppm、5.631~12.955ppm、5.084~13.101ppm、0.017~0.028ppm、51.397~80.749ppm、28.099~64.078ppm。
地块内PID及重金属检出值与对照点检出值相差不大,说明地块内土壤未受影响,也未受到周边企业和周边居民生活活动的影响。
三、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区域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未发现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污染源,未出现过重大污染事件,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进一步调查,可以作为居住用地使用。
委托单位:邹平市魏桥镇崔八村村民委员会
编制单位:淄博瀚蓝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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