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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江村路南秋枫街西地块位于吴江区江村路南秋枫街西,地块外西至夏蓉街,南至规五路(规划),东至秋枫街,北至江村路(规划),占地面积为65833.01m2。根据收集资料,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代码:070102),属于GB36600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其他文件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
(一)调查地块内:
根据历史影像和人员访谈可知,2010年前地块内为水塘、村庄等;2010年村庄拆除,2011年水塘填埋为空地,填埋土来源为太湖清淤土,目前地块内均为空地。地块内识别出的特征特征污染物为锌、砷、铬、镉、汞、铅、镍、铜。
(二)调查地块周边:
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当前及历史上均主要为水塘、居民区、空地、学校等,不涉及工矿企业,仅东侧存在一家医院: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位于调查地块外东侧40m,识别的特征污染物为耗氧量、氨氮、石油烃(C10-C40)、挥发酚、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
综合而言,地块内及地块周边均存在可能对土壤与地下水造成影响的污染源。因此,本地块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了解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情况。
2、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在调查地块内布设了15个土壤采样点、5个地下水采样点及36个填土监测点,另在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根据样品现场感官判断、土壤样快检结果和土层分布情况,实际送检 186个土壤样品(含 18 个平行样)、9个地下水样品(含 3个平行样)。
土壤检测项目:
(1)基本项:《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表1中规定的基本45项,pH值;
(2)其余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氨氮、氰化物、苯酚、总铬、锌。
地下水检测项目:
(1)《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表1中规定的基本45项,pH值;
(2)其余特征污染因子: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耗氧量、氨氮、挥发酚、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总铬、锌。
检测结果表明:
本次采集土壤送检样品中氰化物、六价铬、27 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11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均未检出。其余检出项检出值均未超出GB3660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其他相关标准。
采集地下水样品中各项检出因子均未超出地下水 IV 类标准限值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活动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开展,土壤中检测因子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等标准要求,地下水中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等标准要求。故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开发需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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