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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岭兜洪文社区发展用地(新增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yaook 发表于 2026-03-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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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委托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开展岭兜洪文社区发展用地(新增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岭兜洪文社区发展用地(新增地块)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蔡岭路与前埔西三路交叉口西北侧,占地面积4502.636m2,中心地理坐标:24.48499°N,118.16698°E。调查地块1990年以前都是农田,后来陆续有村民违章搭建的平房,多用于出租房,还有机械配件加工、汽车维修、金属门窗制造、五金加工、运动户外器材和服饰生产等企业,2022年整体拆迁,随后短期做过西侧学仕里小区项目建设的项目,目前整体为待建空地。现地块拟划拨为集体发展用地,具体用途包括商服用地(办公、商业、酒店)和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岭兜洪文社区发展用地(新增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开展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和现场快筛等,并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和检测,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标准,分析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污染物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指标除浑浊度、氨氮和碘化物超Ⅳ类水质标准要求外,其余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及相关水质标准要求。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第二条的规定:“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因此,调查地块属于非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调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1号

联系人:戴主任 联系电话:13656068500

作者(yaook,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3-0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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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岭兜洪文社区发展用地(新增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项目位置
    福建-厦门-思明区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6.03.02 - 202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