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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奉贤新城21单元E05-04、05地块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东至环城西路、南至航南公路、西至南竹港、北至淀港。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183976.45m2(约275.96亩)。地块历史依次为农田、林地及工业企业。2025年12月现场踏勘时,地块沿上海双鸽实业有限公司原西侧围墙可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为拆除后空地,西部为林地(后续不保留)。
地块现拟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的相关规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使用、谁负责”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按阶段监管落实”的原则,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前、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组织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上海贤晋质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委托,2025年11月开始对本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于2026年2月完成本次调查。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调查结果,《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及相关要求,本地块需进入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
结合前期污染识别情况及本地块面积(183976.45m2),本次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38个监测点位,其中17个6.0m土壤监测点位,21个6.0m水土复合监测点位。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共采集土壤样品149个(其中S1~S4、S9、S13~S16、S19、S23~S24、S30、S32、S33、S36、S37因土层原因每孔采集4个土壤样品,其余点位每孔采集3个土壤样品,另采集土壤平行样品14个)、地下水样品25个(每井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另采集地下水平行样品3个),底泥样品1个、地表水样品1个,设备淋洗样品4个、全程序空白样品4个、运输空白样品4个。
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7.11-9.5。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石油烃(C10-C40)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有检出,但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地块内地下水pH值范围为7.1-8.6,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1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铜、镍、锑、钒)及石油烃(C10-C40)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有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铅、钴)在部分地下水样品中有检出,但所有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除钒及石油烃(C10-C40))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对应的IV类标准限值,钒及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 附件5)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和无机物(镉、六价铬、汞、铍)、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
底泥样品pH值为7.28,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及石油烃(C10-C40)在底泥样品中均有检出,但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在底泥样品中均未检出。
地表水样品pH值为8.7,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V类标准限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砷、汞、镉、铅在地表水样品中均有检出,且检出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对应的V类标准限值。石油类、六价铬在地表水样品中未检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17号)等国家和上海市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相关文件要求,本次调查采样方案和调查报告均进行了内部审核及整改完善,现场采样工作均符合现场质控的要求,实验室质控结果均符合实验室质控要求。本次未进行调查方案、现场采样、实验室数据及平行样的监督检查。本项目地块调查各环节质量控制工作均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根据国家和上海有关规定,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满足一类用地规划使用要求,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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