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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工人文化宫、盐湖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及盐湖区高新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位于运城市盐湖区北相镇杨包村,用地规模18216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110.912405948°,35.11683916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地块原用地性质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因此,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年7月,运城市盐湖区总工会委托山西清森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地块污染初步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盐湖区工人文化宫、盐湖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及盐湖区高新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技术小组,结合导则的相关要求,充分收集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编制完成了《运城市盐湖区总工会盐湖区工人文化宫、盐湖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及盐湖区高新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评估本)。
1. 通过对盐湖区工人文化宫、盐湖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及盐湖区高新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前期资料搜集和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采样布点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中的采样要求,并结合前期搜集的地块历史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确定采用判断布点法进行布点采样分析,共完成采集土壤样品33组(4组平行样)。
2. 经过检测单位实验室分析,以及实验结果分析和评价。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场地土壤环境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锌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筛选值,六价铬未检出,其余重金属指标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限值;
(2)11种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
(3)27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
(4)石油烃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限值。
(6)氰化物均未检出。氟化物、氨氮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
3.本次调查共建地下水监测井4个,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包含1组平行),检测指标包括常规指标,重金属,VOCs,SVOCs,挥发性酚类等。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地下水样中监测值均未超标。
综上,经过初步调查阶段分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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