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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两路组团S标准分区S30-3地块(以下简称“修复地块”)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花石村,总占地面积约为9076平方米。修复地块已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2003年前,修复地块为农林用地;2003年,重庆牧哥食品有限公司修建厂房从事牛油及调味品生产(其中原料库房、原料卸货区、娱乐室、牛油车间(部分)、调料车间(部分)、库房(部分)、办公楼(部分)等功能区位于地块内,面积约6790m2);同年,重庆市渝北区亚亨包装厂租用重庆牧哥食品有限公司北侧厂房二层空置的区域(面积约1164m2),从事纸箱生产加工;2012年,重庆牧哥食品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至合川区工业园区,设备拆除,场地空置;2013年,重庆牧哥食品有限公司将西侧生产车间租用给私人废品回收站从事废塑料瓶回收;同年,村民田其兵于地块东侧建设了一私人汽修厂,其中约有780m2位于地块内,从事车辆维修工作;2015年,重庆市渝北区亚亨包装厂、私人废品回收站关停,遗留的建构筑物于2017年全部拆除;2018年,私人汽修厂关停;2021年,地块内剩余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同年年底,地块南侧由于修建悦港大道北一横线道路工程而受到挖填方扰动;2022年7月,周边工地办公宿舍区修建污水管网对地块西侧两处区域造成了二次扰动;2023年6月-7月,地块内东南侧边坡存在安全隐患,为防止边坡垮塌,业主委托东侧道路施工单位对边坡进行整治。目前,地块内建构筑物均已拆除,设备均已搬迁,场地处于闲置状态。
2023年11月,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渝北区两路组团S标准分区S30-3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结果显示,在第一类用地性质下,部分土壤样品中六价铬、石油烃(C10-C40)和砷含量超过GB36600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最大超标0.63倍(浓度变化范围为1.4~4.9mg/kg)、石油烃(C10-C40)的最大超标倍数为15.22倍(浓度变化范围为7~13400mg/kg)、砷的最大超标倍数为0.08倍(浓度变化范围为1.35-21.5mg/kg)。风险评估结果显示,第一类用地方式下,土壤中六价铬、石油烃(C10-C40)和砷对人体健康的风险不可接受。确定土壤污染物修复目标值分别为:六价铬(3.0mg/kg),石油烃(C10-C40)(826mg/kg),砷(20mg/kg)。结合污染空间分布及地形地貌特征,以修复目标值为依据,采用无污染点位连接法确定该地块的污染范围和方量,估算出污染分布面积约832-1375平方米,污染方量约2017.4-2958.2立方米,修复深度为0-5.3米。其中有机物污染土壤方量约861-1379立方米,重金属污染土壤方量约115.2-234立方米,有机物和重金属复合污染土壤方量约1041.2-1345.2立方米。根据《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对该评估地块土壤污染程度进行分级划定,本地块属轻度污染地块。评估范围内污染土壤不涉及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固体废物填埋场等五类行业,且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故不需要开展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
2025年3月,湖南中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修复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承接本地块修复治理工作。2025年7月,修复单位完成《渝北区两路组团S30-3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修复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并备案。修复技术路线为:硬化层以上建渣和上层清洁土暂处于场内指定区域;地块内表层硬化层和放坡土在基坑中清扫后统一转运至场内暂存区堆置等待验收,放坡土若检测超标,则将超标点位所代表的区域外运水泥窑进行处置;地块内的所有污染土壤均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清扫收集的污染土壤随车转运水泥窑进行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处置终端为重庆綦江海泊源循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綦江西南水泥)和重庆太富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富丰水泥)。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2月16日,修复单位对地块内污染土壤开展了修复工作。清挖面积约1494平方米,基坑共清挖收方量约3734立方米,其中污染土约2489立方米,放坡土约157立方米,清洁土约854立方米,混凝土块约234立方米。污染土壤运输至綦江西南水泥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污染土壤,共运输48车次,共计1600.9吨;运输至富丰水泥75车次,共计2574.5吨。
修复单位自验收结果表明(正和绿源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经扩挖后,土壤达到了预期修复目标,修复后的渝北区两路组团S标准分区S30-3地块土壤质量满足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要求。修复单位施工期间,噪声检测结果、大气监测结果均满足修复方案规定的标准要求。
效果评估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四川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采样检测。效果评估共计在地块内采集并分析了基坑土壤样品166个(另有18个平行样),混凝土块样品共4个(另有1个平行样),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样品22个(另有2个平行样),放坡土样品共4个(另有1个平行样),清洁土样品5个(另有1个平行样)。检测结果表明,经扩挖后,地块内最终采集的土壤样品均满足修复目标要求;混凝土块样品污染物含量和浸出满足修复目标要求。
综上所述,效果评估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渝北区两路组团S标准分区S30-3地块土壤清挖区域经清挖后达到了预期修复目标,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要求。
为了此报告更加完善,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3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如未收到有公众的反对信息。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调查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要
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调查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邮箱:11200168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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