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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安泽村委会桥头9组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
环保检测-万工 发表于 2026-02-02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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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安泽村委会桥头9组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安泽村,地块东侧、南侧及北侧为桥头村(属安泽村小组),西侧为耕地。占地面积为282.29平方米(约0.42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16.306476°,纬度27.959793°。

根据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提供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块内土地现状为水田、乔木林地及城镇村道路用地,现拟变更为文化活动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阶段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赣环土壤〔2022〕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有效保障所有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地块安全利用,因此本项目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江西拓谱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安泽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开展了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安泽村委会桥头9组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司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该调查地块开展了现场踏勘、地块开发利用历史状况调查、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并对资料收集情况、踏勘结果和人员访谈结果进行了分析。

按照工作计划,我司组织技术人员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在进行现场调查、收集并分析资料的基础上,分析判断地块环境现状情况,提出了地块环境调查的结论,最终编制了《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安泽村委会桥头9组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

(1)资料收集:本次调查收集到主要资料有《地块红线范围图》《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块土地利用规划说明》和地块历史影像等资料。

(2)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 7 份。通过对地块调查问卷的统计汇总可知,调查地块内现状和历史均无工业企业,无工业固体废物堆放,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情况,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它环境污染事件。

(3)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通过对该地块以及周边历史情况等进行相关资料收集、分析以及人员访谈情况统计,调查地块启用至2023年6月均为水田、乔木林地及城镇村道路用地,2023年3月地块内开始建设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安泽村委会桥头9组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9月建设完成,由于暂未进行污染状况调查,政府、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地块补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4)环境保护目标:通过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结果可知,500m 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安泽村的塅上、桥头、下泽(均属安泽村小组),农田及坑塘水面等。

(5)潜在污染源:通过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可知,地块内及周边 500m 范围内无潜在污染源。

根据《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追溯至原始状态)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原则上不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基于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分析,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 500m 范围内无潜在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文化活动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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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拓谱】发布
  • 项目名称
    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安泽村委会桥头9组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
  • 项目位置
    江西-抚州-临川区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2.02 - 2026.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