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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荆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普赛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医院宗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荆州区中医院地块位于荆州市农高区,该地块为农村自建房和耕地用地。其中建设用地4.0360公顷,建设内容为自建房,目前已经全部拆除;另外0.4150公顷为农用地,用作菜园,种植蔬菜等农作物。地块处于农田中,四至范围为东至乐居路,南至一条无名的小路,西与太湖大道相距约150米,北至荆秘路。中心经度:东经112.12314667314229°,中心纬度:北纬30.354031742989665°。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排除不确定因素,采取柱状样和背景点位样品,检测分析后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居民用水井中采集地下水样品,使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标准进行评估分析;并编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对项目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确认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无明确的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来源;项目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标准要求。
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符合规划用地要求。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荆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13797305127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北普赛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南湖路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77162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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