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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平湖市新仓镇杉青港村潮玩竞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158****5065 发表于 2026-01-3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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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描述

平湖市新仓镇杉青港村潮玩竞速项目地块位于平湖市新仓镇杉青港村,本次调查地块共有4个分地块(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总用地面积为29964.7平方米。其中:新仓镇杉青港村潮玩竞速项目地块一用地面积为15532.5平方米,北至村路,南至农田,西至飞轮路,东至农田,中心经纬度为121.201849°E,30.769326°N;新仓镇杉青港村潮玩竞速项目地块二用地面积为7729.7平方米,北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河道,东至农田,中心经纬度为121.204938°E,30.768822°N;新仓镇杉青港村潮玩竞速项目地块三用地面积为2894.4平方米,北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河道,东至农田,中心经纬度为121.205604°E,30.767486°N;新仓镇杉青港村潮玩竞速项目地块四用地面积为3808.1平方米,北至河道,南至农田,西至居民住宅,东至农田,中心经纬度为121.204751°E,30.766848°N。

(2)项目由来

本次调查地块一历史为农田,2018年至2024年为花卉盆栽种植大棚,2025年大棚拆除,为待开发空地;地块二历史为农田,2010年至2023年为食用菌种植棚,2024年种植棚拆除,为待开发空地;地块三历史为农田,2000年至2023年为居民住宅,2024年居民住宅拆除,为待开发空地;地块四历史为居民住宅及农田,2024年开始居民住宅陆续拆除,为待开发空地。地块历史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2025年10月,我单位工作小组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地块一地势平坦,有覆土,覆土厚度约2米,均匀分布整个地块一;地块二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北侧、西侧有覆土,覆土厚度约0-3米,地表铺设草皮;地块三地势平坦,种植树木,无覆土;地块四地势平坦,无覆土,除北侧临河部分为裸露土壤外,其余均为柏油铺设。四个分地块内均无地表水、无坑,无构筑物,无地下储罐或设施。

根据《关于平湖市新仓镇杉青港村潮玩竞速项目地块一等4个地块的规划选址意见》,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0805),具体用途为户外跑场地、童车场地等体育用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七)条,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甲类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目的是帮助客户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3地块调查情况

地块内: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一地势平坦,有覆土,覆土厚度约2米,均匀分布整个地块一;地块二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北侧、西侧有覆土,覆土厚度约0-3米,地表铺设草皮;地块三地势平坦,种植树木,无覆土;地块四地势平坦,无覆土,除北侧临河部分为裸露土壤外,其余均为柏油铺设。四个分地块内均无地表水、无坑,无构筑物,无地下储罐或设施。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涉及农田、食用菌种植棚、花卉盆栽种植大棚及覆土。

农田耕种期间可能会使用敌敌畏等农药驱虫,但使用量较少。根据相关文献,有机氯、有机磷农药因其化学结构的差异,半衰期在几个月到几年不等。我国自1982年起禁用较难降解的DDT,至今已约40年,以3年的半衰期计算,如今土壤中的浓度以削减至最初的万分之一,农药残留的可能性较小,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地块二曾为食用菌种植棚,根据污染情况分析,食用菌种植棚的生产经营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污染物,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对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地块一曾为花卉盆栽种植大棚,根据污染情况分析,花卉盆栽种植大棚的生产经营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污染物,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对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地块一、地块二现状有外来覆土,覆土来源于平湖市新仓镇芦川街北侧、环西路东侧、虹桥路西侧地块河畔佳苑住宅小区建设开挖产生的土壤,无其他外来土。覆土来源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覆土来源及调查情况分析,覆土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对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相邻地块: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主要为居民住宅、农田及河道。2009年至2016年,地块北侧、东侧曾有食用菌种植棚;2009年至2020年,地块南侧曾有砂石转运码头;2010年至今,地块一紧邻北侧有浙江平湖谷元元饮品有限公司;2017年至今,地块北侧有花卉盆栽种植大棚。

根据浙江平湖谷元元饮品有限公司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三废产生情况分析,企业生产经营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企业生产工艺简单,原辅材料和生产活动基本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且本地块位于企业地下水上游区域,不存在容易扩散至本地块的污染因子,对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根据砂石转运码头污染情况分析,码头仅产生无组织粉尘,不涉及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污染物,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且距离本地块位置较远,对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4地块初筛结果

根据土壤样品快筛结果,调查范围内所有点位土壤中镍、铜、铅、砷、汞、镉快筛检测值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铬和锌快筛检测值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VOCs快筛检测值与对照点相比无异常。

5)报告结论

通过对本地块及周围区域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的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确认本地块符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中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的情形,并且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通过对前期收集的基础信息、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材料进行辩证分析,调查地块内无明确的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终止于第一阶段,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综上所述,平湖市新仓镇杉青港村潮玩竞速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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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平湖市新仓镇杉青港村潮玩竞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项目位置
    浙江-嘉兴-平湖市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1.30 - 202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