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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丹阳车站路西侧(埝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调查单位: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二、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丹阳车站路西侧(埝庙)地块(以下简称“埝庙地块”)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阳经济开发区车站路西侧,占地面积约22720平方米。2013年前地块为村庄居民区,2013年对该区域房屋进行征收,2014年完成房屋拆除与地面平整工作,2017年委托曲阿街道史巷社区进行管理,2020年承租丹阳安达钢模站用于堆放吊机组件、脚手架、钢管等建筑设备材料。根据《2024-095号地块规划条件》,埝庙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埝庙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南大环境规划设计院(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埝庙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结果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判断埝庙地块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主要为地块周边企业,其中包括西侧的丹阳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通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丹阳市盘隆水泥有限公司、江苏省辉腾化工有限公司、丹阳龙源热电厂有限公司,北侧的江苏建宇混凝土有限公司、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南侧的眼镜厂集聚区、丹阳市宏顺气体有限公司、废铁收购站、丹阳市釜用机械密封件厂,需要关注的污染物为重金属(铜、锌、锰、汞、砷等)、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氯仿、四氯化碳、苯、甲苯、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2-氯甲苯、4-氯甲苯等)、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蒽、荧蒽等)、硫化物、氰化物、氟化物及二噁英(总量)。考虑地块周边分布企业较多,且存在污染地块或重污染企业,基于保守原则,对本地块开展第二阶段采样分析工作。
2、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判断埝庙地块周边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经过现场采样与实验室分析,埝庙地块送检土壤样品未超过GB36600-2018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地下水中除浊度超过Ⅳ类外,其他检出项目均不超标,浊度为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同时相关数据与对照点检出结果相近。因此判定满足现有用地规划用途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公示期为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4日(3个工作日)。
三、公众意见提交形式
关注本项目的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参与。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15366096615
电子邮箱:zljiang@njua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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