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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针对新城区高凤英烈士纪念馆建设项目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对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的整理分析,了解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分析总结本次调查工作结论如下:
(1)新城区高凤英烈士纪念馆建设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7米规划路以东、9米规划路以北。地块规划总占地面积为4296.45m2(2000国家坐标系);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1.975788°,北纬40.977525°。
(2)地块土地利用历史较简单,无工业企业生产历史,地块不涉及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料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废水、废气、固废等产生、排放和处理等由于工业生产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况。地块现场无异味,无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无固体废弃物堆放,地块内未发现危险废物储存或使用情况,不存在工业地下管线和地下罐槽等,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可确认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
根据现场速测结果,地块表层土壤的快速检测结果未发现异常,可以初步判断地块土壤不存在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情况,进一步明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无潜在污染。
(3)本地块及地块周边土地分别为:地块东侧、南侧为空地,地块西侧为八路军大青山支队与蒙汉抗日游击队会师遗址,地块北侧为203乡道。通过调查明确地块周边 1km 范围主要为旱地,水浇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乔木林地、特殊用地、灌木林地、农村宅基地等,经调查地块及周边 1km 范围内未发现有泄露、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无露天堆放固废、未发现废水散排沟渠、污水沟等,结合人员访谈及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可以判断地块周边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综上所述,新城区高凤英烈士纪念馆建设项目地块及其周边 1km 范围内历史上不存在潜在污染源,本地块不存在土壤环境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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