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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武汉洪山国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洪山区F010701管理单元(大港片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该区域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在文化大道和青菱河之间。该地块面积约24.54公顷,根据规划其中居住用地暂定9公顷,商业设施用地暂定1.54公顷,公园绿地7.81公顷,其余防护绿地/交通道路用地/停车场用地/留白用地等共6.19公顷。地块中心经纬度为,N:30.44057°,E:114.31582°。地块东侧为汤逊湖社区,东侧往北方向与巡司河紧邻:西侧与文化大道紧邻,与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和翰林尚苑相望:南侧地块部分区域与韵湖春晓小区相邻,另外部分相邻区域为闲置空地。本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耕地、河道、水塘、居民房等。根据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块土壤分为多个类型,包括:公园绿地、居住用地、防护绿地、轨道交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商业服务用地等。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在现场勘查过程使用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等快速检测设备对项目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采取柱状样和背景点位样品,检测分析后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钻井并采集地下水样品,使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进行评估分析;并编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对项目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确认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无明确的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来源;项目地块内快速检测及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要求。
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符合规划用地要求,可作为公园绿地、居住用地、防护绿地、轨道交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武汉洪山国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5071310775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209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87130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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