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0
0
潜山市团结路北安置点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梅城镇彭岭村,占地面积28471.64m2,地块用于团结路北安置点的建设。
(1)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2008年之前,地块内西北和东北部分为村庄,其余均为农田。2008年至2025年,调查地块内一直为农用地和居住用地,2025年,潜山市团结路北安置点建设项目开始施工,构筑物已全部拆除。调查地块西南角方向紧邻地块处有一养殖场,西北方向300m处存在安徽全力集团有限公司,考虑到周边企业存在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主要涉及的企业有潜山县梅城镇彭岭希望养猪场、安徽全力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行业为生猪养殖行业和洗涤剂化工产品行业,本地块的布点重点考虑的区域为养殖场相邻区域和安徽全力集团有限公司附近沟渠灌溉区域。
(2)第二阶段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送检的所有土壤样品均未超标,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的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地下水中的污染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限值,总石油烃指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地下水不存在特征污染物超标情况;本次调查地块送检的所有底泥样品均未超标,表明调查地块内底泥的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地表水中的污染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限值,总石油烃指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地表水不存在特征污染物超标情况,并且对地下水不会产生污染。
(3)调查结论
综合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判断,潜山市团结路北安置点建设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城镇住宅用地建设。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