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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JA8号区政府储备地(地块七)(以下简称“目标地块”或“调查地块”)
占地面积:245971.41平方米
地理位置: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上五村,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E 113.079524°,N 23.762600°。
土地使用权人: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山林地、荒地、水塘、农用地、散养区域为主。
未来规划:根据相关文件,目标地块规划用途为高等院校用地(A31)、公园绿地(G1)及水域(E1)。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清远市共创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月1日实施)(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标地块现状为山林地、荒地、水塘、农用地、散养区域,地块规划为高等院校用地(A31)、公园绿地(G1)及水域(E1),按相关法律要求,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8月~9月,项目调查组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审阅、人员访谈等方式对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JA8号区政府储备地(地块七)(以下简称“目标地块”或“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区域进行了调查分析和污染物识别。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历史沿革基本清晰:
1)1983 年,目标地块属于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上五村集体用地,地块内主要为山林地;
2)1983 年~2007 年,地块内主要为山林地、荒地、水塘、农用地,山林地主要种植桉树;水塘主要养殖水鱼、乌龟等;农用地主要种植葡萄;
3)2007 年~2008 年,地块东侧、北侧、西侧为山林地,主要种植桉树、竹子等杂树;西南侧有散养区域,主要用于养殖鹅;南侧是山林地,且存在农具棚类构筑物,农具棚主要存放周边村民日常使用的农具;东南侧分布有水塘及农用地,水塘用于养殖水鱼、乌龟等,农用地区域种植葡萄;
4)2008 年~2011 年,地块西侧出现了构筑物,为散养区域,主要散养鸡、鸭、鹅(由丘庆华管理)。地块内其他区域未发生明显变化;
5)2011 年~2014 年,地块东南侧扩建了水塘,同时部分区域经过场地平整后变为荒地,有建设黄腾峡别墅区的规划;地块西侧散养区域继续用于鸡、鸭、鹅等的散养;东南侧水塘养殖水鱼、乌龟等,农用地种植葡萄,其他区域主要为山林地和荒地;
6)2014 年~2015 年,地块内南侧的农具棚被拆除;东南侧水塘仍用于养殖水鱼、乌龟等;地块其他区域无明显变化;
7)2015 年~2019 年,地块内东南侧北边新增了一个水塘,用于养殖水鱼、乌龟等,东南侧南边水塘,搭建了一些生活区;地块其余区域未出现明显改变;
8)2019 年~2021 年,地块内西南侧的散养区域(主要为当地村民散养鹅,供上春园农庄食用)被拆除;东南侧北边水塘扩建;上山道路逐渐变得明显;东南侧原有的水塘荒废,该区域进行了场地平整,生活区得以扩建;地块其他区域无显著变化;
9)2021 年~至今:目标地块内整体格局基本保持稳定,地块内主要为山林地、荒地、农用地、水塘、散养区域、上山道路等。结合现状航拍图可见,目标地块现状东南侧农具棚为黄腾峡生活垃圾堆放处;西侧散养区域搭建的散养棚均未拆除,至今仍散养有少量鸡、鸭、鹅,供村民自身食用;地块东南侧水塘、农用地仍保持养殖状态,生活区未拆除;上山道路保持通行状态,无明显损毁或阻断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调查地块内土壤颜色自然、无异味,植被生长茂盛,无油污及污染痕迹;未发现固废倾倒、危险废物/化学品堆放等情况;无供水/排水管网及输油、燃气管线等特殊管网,不涉及工业废水管使用或过境。项目调查组布设 37 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重金属、有机物总量数值总体较低,无明显高值区域;2025 年 9 月 12 日对目标地块内的水塘进行采样分析,检测结果分析得知。地块内水塘底泥样品中所有污染物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或推导值,也未超过第一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或推导值;地表水样品检出浓度均低于相应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V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水限值或推导值,地块内水塘环境现状良好,无受污染痕迹。
通过对地块利用历史、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资料分析,地块现状和历史上主要为山林地、荒地、水塘、农用地、散养区域等,主要种植桉树、芒果树、葡萄,主要养殖水鱼、乌龟等。通过对地块历史养殖使用过程和产排污特点分析,地块历史养殖规模相对较小,不涉及规模化养殖的情况,对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各个历史时期均未涉及工业生产和采矿业生产经营活动,未堆放、填埋过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公共设施。
目标地块的相邻与周边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以山林地、荒地、水塘、农用地、养殖区域、上山道路为主:农用地区域历史上主要为村民种植区,主要种植葡萄、芒果树等;周边山林地区域历史上主要种植桉树、芒果树等;周边水塘水质情况良好,未见有异常情况,主要养殖水鱼、乌龟等;周边道路为村民进出山的简易通行道路,无特殊污染风险。其中,目标地块的相邻地块(地块二、地块三、地块五)均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备案,其调查结论一致明确:“土壤及底泥中污染物浓度,既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或推导值,也未超过第一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或推导值”,均不属于污染地块。
针对周边养殖区域(如广东天农食品有限公司清远麻鸡原种鸡场、尚春园白鸽场、清远丰益农牧场等),其产排污均经规范管控,与目标地块无有效污染传播途径:目标地块所在区域主导东北风,各养殖场均位于目标地块下风向,养殖臭气受风力作用向西南方向扩散,无法向目标地块迁移;各养殖场历史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仅在养殖场内回用、全程不外排,且目标地块地势高于周边养殖场,不存在地表径流从养殖场流向目标地块的途径;各养殖场固废规范清运,无堆积或渗漏风险,结合距离缓冲及地形差异,无强风、雨水冲刷等媒介可将固废污染物带向目标地块。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目标地块现状及历史上均无需要重点关注的区域与污染物;周边养殖区域不涉及废水外排,与目标地块之间无有效的大气、水、固废污染传播路径,对目标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无影响。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JA8号区政府储备地(地块七)土壤和底泥中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或推导值,也未超过第一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或推导值;地块内地表水中有毒有害指标浓度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V类标准限值或推导值。
综上所述,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标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目标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地块作为高等院校用地(A31)、公园绿地(G1)及水域(E1)进行开发建设时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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