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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站前路西侧、开物大道北侧 1-35-476 号宗地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分宜镇,地块东侧为站前北路、南侧为开物大道、西侧为袁凌大道、北侧为分宜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本地块总用地面积为 32906.55 平方米(约合 49.36亩)。地块地理位置中心坐标 E114.658888°,N27.827844°。根据本地块三调图显示,该地块土地现状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其他草地、旱地、竹林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踏勘时期地块内为新能源公交车充电站、菜地、荒地。通过查看历史卫星影像及对相关部门及地块周边进行走访,确定本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根据分宜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说明可知,本地块用地规划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中的老年社会福利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59 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 41 条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评审”。
分宜县站前路西侧、开物大道北侧 1-35-476 号宗地地块用地规划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宜县自然资源局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流程委托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本地块安全利用提供依据。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于 2025 年 11 月开展本地块的第一阶段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1)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情况分析,本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主要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其他草地、旱地、竹林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踏勘时期地块内主要为在使用的新能源公交车充电站;本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分宜县站前路西侧、开物大道北侧 1-35-476 号宗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调查期间通过对周边污染源分布的情况分析,本地块周边 500m 范围主要敏感目标为村庄、居民区、学校、地表水体;本地块周边企业主要有地块北侧的水务公司,通过污染识别分析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风险较低。
(3)对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现场快速测定,结果表明地块中重金属镍、铜、锌、砷、镉、汞和铅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铬满足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土壤中 TVOC 未出现异常。
(4)通过对周边区域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及其周边邻近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发现该地块内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相邻区域对地块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规划用地的利用方式下,可以进行开发利用,分宜县站前路西侧、开物大道北侧 1-35-476 号宗地地块可以作为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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