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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安吉县天荒坪镇2023-8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139****2746 发表于 2025-12-12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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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吉县天荒坪镇2023-8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余村村委东侧,天荒坪路北侧;地块中心经纬度:经度:119.611671°E;纬度:30.525815°N,地块东至天润新村,南至天荒坪路,西至银山新村,北至山林,总用地面积26568m2

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属于“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所列居住用地(代码07),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属于敏感用地,根据文件要求,地块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属于甲类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目的是帮助客户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周期为2023年7月~2025年8月,工作内容包括文件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检测。

(1)地块描述

地块现状:根据我单位现场踏勘情况,项目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为农用地,地块西南角2000年后有部分道路,至2021年地块西南角道路改道平整。此外,地面未发现异常的颜色、气味、油迹或化学品痕迹、工业固体废弃物等污染迹象。

(2)识别地块污染状况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三种形式进行,根据调查,项目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分布工业企业,初步判断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可能对调查地块有一定影响。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不满足项目调查需要,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初步调查采样工作。确定本次调查土壤、地下水具体检测指标如下:

1)土壤检测指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中所列45项及pH值、石油烃、氟化物。

2)地下水监测指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35项(除细菌及放射性元素)以及石油烃和苯并[a]芘。

(3)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和检测工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10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场地内9个,场地外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29份,作为质控措施,设置4份土壤现场平行样,共计33份土壤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分析。共布设5个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场地内4个,场地外1个对照点,采集地下水样品5份,作为质控措施设置1份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共计6份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分析。

(4)检测结果

土壤环境质量:除砷外所有送检样品中各检测指标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土壤中重金属砷检测浓度较高,地内检出浓度为32.1-56.9mg/kg,最高值为56.9mg/kg,超过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吉县天荒坪镇2023-8地块、余村口安置区地块、余村村桥头自然村健身广场建设项目地块砷元素背景值调查报告》(2025年8月),通过砷元素背景值调查,发现研究区土壤砷背景值为5.92~65.88mg/kg,地球化学基准值为5.67~92.22mg/kg,背景值上限与地球化学基准值上限均高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0mg/kg),表层土壤与深层土壤砷的整体含量对比表明,土壤母质层的砷含量显著大于表层土壤砷含量,说明砷元素主要来源于母质。

根据分析,区域内地层主要为寒武系杨柳岗组,主要岩性为石灰岩。从以往安吉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结论中可以发现,本调查区域表层土壤砷高值区与寒武系地层分布有较好的吻合关系,经过异常查证表明,土壤中的砷主要来源于地质背景。根据本次背景值调查的结果,本区域地球化学基准值显著大于背景值,深层土壤受到人为影响极小,可以据此可以判断,深层土壤中砷主要来源于成土母质。结合周边潜在污染源情况分析,区域周边历史上几乎不存在涉重金属污染源,人为因素导致表层土壤砷含量超标的可能性较小,进一步明确了土壤砷的地质背景来源。

地下水环境质量:除浑浊度外各指标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 类限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浑浊度不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Ⅳ 类水质标准限值,但浑浊度指标属于常规理化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对于地下水环境风险较低,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危害。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现状污染风险可接受,后续无需针对地下水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5)报告结论

经过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安吉县天荒坪镇2023-8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一类用地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本次初步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满足该项目当前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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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安吉县天荒坪镇2023-8地块
  • 项目位置
    浙江-湖州-安吉县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5.12.12 - 202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