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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正一皮草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大营镇皮毛工业园区农场街北侧,东邻枣强县丰翔皮草有限公司,北邻枣强大营镇文霞毛皮有限公司,西邻枣强大营镇世新有限公司,南邻农场街。企业的行业类别为C1931毛皮鞣制加工,主要进行裘皮鞣制硝染及销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5616.01m2,合8.4240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4′20.92″,北纬37°19′14.31″。
企业选用先进的皮毛鞣制设备,采用醛鞣硝染工艺,项目主要包括鞣制产品及硝染产品,鞣制产品是生皮经过肉之后可以直接出售的皮毛,硝染产品是经过鞣制后天然色泽一般或为人们喜爱的皮毛,需要通过染色、模拟等技术加以改善、美化后的皮毛。企业实际年加工1万件裘皮服装项目未建设,鞣制工艺于2022年不再进行鞣制生产,现主要产品为硝染产品,产能为年硝染毛皮50万张。
根据《河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枣强县正一皮草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小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了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2025年6月,由河北小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枣强县正一皮草有限公司地块2025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该方案是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采样点布设原则,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及隐患排查报告,最终确定枣强县正一皮草有限公司地块的4个布点区域,共布设7个土壤表层样点位(包含地块外1个对照点),该地块主要特征污染物为:甲醛、苯胺、总铬、六价铬、氨氮,作为下一步监测工作的依据。
现场采样工作严格按照自行监测工作方案实施,我单位于2025年6月3-4日完成本年度土壤及上半年地下水样品采集及样品流转工作,其中6月3日采集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8组土壤样品(包含1组现场平行样),6月4日进行上半年地下水采样前洗井并采集地下水样品,共采集地下水样品5组(包含1组现场平行样);于8月19进行下半年地下水采样前洗井并采集地下水样品,共采集地下水样品5组(包含1组现场平行样)。
在样品采集、保存及流转过程中严格同步记录“土壤钻探采样记录单”、“样品交接流转单”等,自行监测工作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满足相关要求。
石家庄斯坦德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3日-6月11日,进行了本年度土壤及上半年地下水样品测试工作,于2025年8月19日-8月21日,进行了本年度下半年地下水样品测试工作。
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开展了样品分析测试的质量管理工作,对分析测试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对比,并形成了检测报告和质控报告,质控结果显示满足《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
(一)土壤
①地块内土壤样品常规项目中pH值在9.21-9.31之间,砷、镉、铜、铅、汞、镍均有检出,检出率为100%,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VOCs、SVOCs均未检出
②地块内土壤样品特征污染物中氨氮检出率为100%,检出值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检出率为100%,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检出率为100%,检出值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甲醛、苯胺均未检出。
土壤样品所有检出项目与对照点对比无明显差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土壤未存在明显累积效应。
(二)地下水
本年度上半年及下半年地下水样品两次监测结果一致,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总铬、氨氮均有检出,其中总铬暂无参考标准,不进行评价,氨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限值;六价铬、甲醛、苯胺均未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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