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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二十一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现将江苏华神电子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江苏华神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山市千灯镇宏洋路301号;
检测公司:苏州泰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采样时间:2025年7月23日、9月3日、11月11日;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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