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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任一联合站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石门桥镇军营村,联合站始建于1976年4月,占地面积24万m2,任一联合站主要包括油气集输处理系统、污水回注系统。
本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中共识别出4个一类重点监测单元,为A生产区、B老罐区、C污水治理区、D新罐区,共布设11土壤监测点(采集表层样和深层样)和1个土壤对照点,布设4个地下水采样点和一个地下水对照点。
土壤监测结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任一联合站内共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位(含1个对照点),送检27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测试项目为GB36600中基本45项+关注污染物,共计55项,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
场地内:2025年度地块内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除石油烃外)、铬(六价)均未检出,汞、砷、镉、铜、铅、镍、pH、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但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背景点:2025年度土壤背景监测点位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除石油烃外)、铬(六价)均未检出,汞、砷、镉、铜、铅、镍、pH、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但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与背景点相比:2025年度地块内各区域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除石油烃外)均未检出,铬(六价)未检出,与背景点监测值处于同一水平;汞、砷、镉、铜、镍、铅、石油烃(C10-C40)、pH有检出但与背景点监测值处于同一水平,并未有明显偏高。
相较历史数据,与2022年、2023年、2024年相比,未出现明显累积。
地下水监测结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任一联合站共布设5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含1个对照点),送检6个样品(含1个平行样)。检测因子为:GB/T14848中35项+关注污染物+HJ164附录F中要求的地下水监测指标+《2025年第一采油厂土壤重点监管地块调查及备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氯甲烷、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共计75项。检测结果如下。
1、与评价标准对比分析
根据检测数据,第一次地下水采样企业内4口地下水监测井中共有21种因子有检出,其中色度、浑浊度、pH、氯化物、锰、铝、挥发性酚类、氨氮、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碘化物、铅、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未超出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超出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超标率分别为:75%、25%、50%、50%、100%;石油类无相关国家标准限值。其余因子均未检出。
根据检测数据,第二次地下水采样企业内4口地下水监测井中共有16种因子有检出,其中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碘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镍检出浓度未超出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超出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超标率分别为:100%、50%、50%、50%、100%;石油类无国家标准限值。其余因子均未检出。
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含量高主要因为项目所在区域为区域地质原因造成盐分及矿物质聚集造成。
2、与背景检测值对比分析
通过与对照点监测值的分析可知,任一联合站地下水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有明显累积,但低于地下水评价标准,且该项不是特征污染物,故可排除为企业生产活动导致。
3、与历年监测值对比分析
综合往年自行监测数据与本年度地下水监测数据趋势分析结果表明,厂区内pH值呈上升趋势,石油烃(C10-C40)浓度呈现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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