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0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唐环土【2025】1号)等要求,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需要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有关技术规定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该企业已完成2025年自行监测工作,现进行公示如下:
(1)2025年度共布设54个土壤点位(包括1个背景点),共采样检测87组土壤样品和8组平行样品。石油烃(C10-C40)、汞、砷、铜、镍、钒、钴、镉、铅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水溶性氟化物、铊、氨氮锌、钼未超过河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锰未超过深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硫化物无筛选值暂不进行评价。
(2)共布设22个地下水点位(包括1个背景点),共采样检测24组地下水样品和4组平行样品。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石油类、钒、钴、镍、钼、镉、铅、钛、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未超出相应标准限值,氨氮、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总硬度、氯化物、钠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超标及浓度值浮动的主要原因是:①浅层地下水属于咸水区,矿化度较高,此外地块位于渤海之滨,地下水本身受到海水入侵的影响,加之人类活动(如抽取深层地下水),地面发生沉降,加大了海水入侵的影响作用;②该区域水位较浅,地下水蒸发作用强烈,离子积累致使浓度升高。
具体内容见以下附件。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