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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过程中针对地块内、外污染源采用系统随机和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采样点位10个(含3个水土共用点位),地块外东侧110m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位,调查地块内每个采样点位及不同土层位置均有样品送检,共送检28个土壤样品(含3个土壤平行样品+1个对照点样品)。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土壤pH、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和有机农药(GB36600表2的14项),共计62项。其中检出污染物有土壤pH、氟化物、铜、镍、铅、镉、砷、汞和石油烃(C10-C40),其检出结果均未超过本次地块调查土壤所选用的筛选标准。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共送检4个地下水样品。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为地下水常规项(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硫化物、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共计56项。其中检出污染物有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亚硝酸盐氮、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砷、汞和石油烃(C10-C40),其中氟化物数值超过GB/T 14848中规定的Ⅳ类用水限值。地下水氟化物超标可能与忻府区区域地下水氟化物含量较高有关。地下水氟化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途径为饮用,但本地块潜层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所以本项目地下水的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其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的要求,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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