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0
0
一、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广安市凯宏废矿物油回收有限公司地块;
委托单位:广安市凯宏废矿物油回收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四川航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符合第二类用地类型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采样分析和环境风险评估阶段。
三、评审结论
报告调查程序与方法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报告”编制目的明确,技术路线合理,内容较全面,格式较规范,结论总体可信。土壤样品中各项检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中肉眼可见物和浑浊度(SS-01、SS-02和SS-03)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Ⅳ类标准限值;其余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地下水样品石油类监测结果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的附录 H,肉眼可见物和浑浊度并未被列为有毒有害物质。基于这些情况,可以得出结论:本地块的地下水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致癌风险,也不会导致其他非致癌性的健康危害。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可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广安市凯宏废矿物油回收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联系人:小朱
联系电话:18190723502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