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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的通知》(内环办〔2021〕107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奈曼旗分公司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等要求。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奈曼旗分公司奈一联合站2025年度土壤隐患排查及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及报告文件信息公示如下: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2025年度奈一联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5nXsxoPErGUXcZy9s7UBg 提取码: cv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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