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0
0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21〕19号)、《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士壤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环固废字〔2021〕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辽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通辽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委托内蒙古润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对本地块开展第一阶段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通辽市军休所新建项目地块
地块地址:科尔沁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街道佳家花园社区。
调查性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面积:6890.57m2
规划土地类型:社会福利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开展第一阶段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范围为本地块及地块周边1000m范围。通过对辽河大街以北,保康路以东地块开展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了该地块及周边区域基本情况:调查地块原为耕地,不涉及工业污染排放问题。调查范围内水利加气站、中国石油加油站内蒙古通辽教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与至卓飞高线路板(通辽)有限公司均配套设置环保措施,且历史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因此,地块周边企业不会对本地块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影响。经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未发现污染迹象,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内蒙古润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工,15374754510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