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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2011年第17批次8号区块部分建设用地(天河园中园二期)地块位于晋中市榆次区,地处郭家堡乡聂村区域,占地面积11412.57㎡。
本次调查过程中针对地块内、外污染源采用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采样点位7个,地块外东南侧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位,调查地块内每个采样点位及不同土层位置均有样品送检,共送检32个土壤样品(含3个土壤平行样品+1个对照点样品)。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土壤pH、石油烃(C10-40)、六六六、滴滴涕、滴滴滴、滴滴伊、氟化物、氨氮、锌、锰、钒共计56项。其中检出污染物有重金属(钒、镍、铜、锌、镉、铅、锰、砷、汞)9项,无机物(氟化物、氨氮)2项,有机物(石油烃(C10-40))(DZ样品除外)1项,另外仅在对照点DZ样品中检出了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3项有机物,其检出结果均未超过本次地块调查土壤所选用的筛选标准。
本次钻探20m深度范围内未揭露地下水,因此本次调查未采集地下水样品。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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