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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昌图县宝力镇中心小学食堂新建项目地块
le@af 发表于 2025-10-2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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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县宝力镇中心小学食堂新建项目地块位于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宝力镇南街昌图县宝力镇宝力中学东部。本地块在宝力小学内,四周相邻均为宝力小学;宝力小学的东侧为耕地,南侧为耕地、西侧为宝力镇中学、北侧为宝力镇居民。本次初步调查范围总面积为200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3°48′21.36″,北纬42°55′23.47″。

调查地块1984年前为铁岭市昌图县宝力镇耕地,1984年昌图县宝力镇中心小学开始建设,现地块位于昌图县宝力镇宝力中学东部,现昌图县宝力镇中心小学规划在该地建设食堂。

地块历史及1km范围内至今不存在规模化养殖场、工业企业。

现拟将耕地调整为教育用地,因此变更前应遵照规定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待确定无污染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辽环发〔2019〕21号)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年7月,受昌图县宝力镇中心小学委托委托辽宁研继环境污染治理服务有限公司对“昌图县宝力镇中心小学食堂新建项目”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第72号)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在对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一系列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昌图县宝力镇中心小学食堂新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通过对地块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综合考虑调查地块区域环境等因素得知,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区域当前及历史各时期,均无对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不涉及土壤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调查工作,昌图县宝力镇中心小学食堂新建项目满足规划要求,可以进行后续土地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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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昌图县宝力镇中心小学食堂新建项目地块
  • 项目位置
    辽宁-铁岭-铁岭县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5.10.29 -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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