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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21〕19号)、《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士壤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环固废字〔2021〕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科尔沁左翼中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内蒙古润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对本地块开展第一阶段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科左中旗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地块
地块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行政新区。
调查性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面积:18065.64m2
规划土地类型:教育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开展第一阶段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主要为地块及周边1000m范围。通过对通过对科左中旗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开展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了该地块及周边主要的基本情况:地块内不存在污染源,地块周边科左中旗保康镇污水处理厂不会对本地块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潜在污染影响,同时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内蒙古润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工,1537475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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