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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绿廊东侧地块(85亩)
占地面积:56847.22m2
委托单位:大同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拟调查地块位于大同市平城区绿廊东侧地块(85亩),根据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规划设计条件,现拟变更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实际勘察定界与规划设计基本相同。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用地56793.22m2、建设用地54m2,现拟变更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0701)。地块种植果蔬大棚与树苗,施有少量农药化肥。调查地块内部疑似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农药类8项、氟化物、氨氮。调查的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现状及历史有农用地、居民区、学校、加油站、工业企业,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疑似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农药类8项、石油烃、甲基叔丁基醚、甲苯、二甲苯;为确定调查地块内土壤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情况,须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采样分析本地块土壤样品7种重金属元素、27项VOCs和11项SVOCs及有机农药类8项、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氟化物均未超过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37项基本污染物与石油类、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萘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值(石油烃(C10~C40)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满足规划用地类型的标准要求,针对本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三、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项目组认为在当前场地规划利用方式下(住宅用地),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忽略,无需开展后续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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