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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高平市GR(2025)-1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翠岭小区西侧
占地面积:6214.11m2
建设单位:高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调查结论:通过对调查地块生产历史、污染物排放等资料的分析,以及现场的踏勘和调查访问,确认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1)项目地块主要的污染来源((1)农用地生产期间,主要为玉米、梨树等农作物,灌溉依靠自然降雨,农业生产活动过程中化肥、农家肥等对地块内表层土壤造成污染,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有机农药类;(2)地块西南历史上作为施工工棚,作为临时宿舍,可能对地块的表层土壤造成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3)地块内历史上有过长时间的土壤土方外运,车辆的油类的滴漏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等,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烃;(4)地块内作为建筑施工机械塔吊等临时存放库房,机械的油类滴漏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以及周边企业通过大气沉降对本地块表层土壤造成污染。
本次调查在对收集到的卫星影像资料、现场踏勘情况及人员访谈结果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对地块内识别出的疑似污染区域布设采样点位进行监测。本次采样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其中在地块东侧未受扰动或受到扰动影响较小的区域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
通过分析检测结果,得出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中推导出的风险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环保部HJ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三阶段)结束。通过对现场踏勘情况、人员访谈结果、卫星影像资料及检测结果分析,确定调查地块生产活动及周围区域未对地块内土壤造成污染,不是污染地块,地块初步调查工作结束后无需对本地块进行下一步详细采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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