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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针对内蒙古远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办公室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对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的整理分析并结合土壤快速检测结果,分析了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分析总结本次调查工作结论如下:
1、内蒙古远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办公室项目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中心城区达拉特路东、树林召大街北、公园路西、市府街南,中心点坐标为E110°0′41.77877″,N40°23′55.30048″。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规划用地面积为2442m2。
2、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历史影像分析,目前地块内为空地。地块区域内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事故。地块内无暗沟、渗坑,无地下管道、管线,地块内土壤未曾发现异味。经现场踏勘,未发现污染痕迹和潜在的污染源。经过对现场地块内选择的5个检测位和地块外5个未扰动点对照点进行PID和XRF进行快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中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相差不大,其含量均在较低水平范围内,未发现异常,未发现污染源。
3、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地块东北侧717m处存在一个加油站、东南侧197m处存在一个加油站、北侧355m处存在一个加油站。站内存在汽油储罐及柴油储罐,加油及卸油工艺均配套油气回收系统,召南加油站位于本地块北侧,鑫源加油站位于本地块东南侧,位于地下水流向侧向,中国石油加油站位于本地块东北侧,位于地下水下游方向,因此对本地块无影响。。
综合上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污染调查工作。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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