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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南石祥和苑东、齐新大道南地块及南石祥和苑东、裕民路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187****9270 发表于 2025-09-3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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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石祥和苑东、齐新大道南地块,2012年前整体为南石村耕地(北西六路西侧种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东侧为村民居住);2013 年村民居住区拆除产生堆土;2016 年东部堆土清运以准备西五路修建,后作为周边居民临时停车和赶集场所;2017年堆放北侧 80m 玉龙湖湿地公园(开挖前为赵庄村、北石村、南石村耕地)的开挖土方;2020年起清运堆土,2024年大部分清运完成后空置至今,现状为长有杂草的空地,东侧有几处临时工棚,内有一条西南-东北向硬化道路,无污染迹象。

南石祥和苑东、裕民路北地块,2012年前整体主要为南石村村民居住;2012年后东部村民居住区陆续拆迁并在东部堆放堆土;2016年东部堆土清运以准备西五路修建,北西六路紧挨地块中部围建区域作为临时停车场所至今;2022年堆放南侧海棠悦府(开挖前为南石村村民居住区)的开挖土方;2023年起清运堆土,2025 年大部分清运完成,目前仅南侧留有一处约4000m²的堆土,无污染迹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收集资料、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情况可知,本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生产性活动,未存在过生产性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周边不存在污染较重的企业,周边企业对地块的潜在影响较小。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将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浓度与对照点相比可看出,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未明显增加,表明该地块内土壤环境未因后期人类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通过对地块踏勘及访谈、周边企业污染物分析、结合现场快检结果可知,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可用于后续的开发利用,因此,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仅进行到第一阶段即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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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南石祥和苑东、齐新大道南地块及南石祥和苑东、裕民路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项目位置
    山东-淄博-张店区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5.09.30 - 2025.10.21
周边公示 [117] 山东-淄博-张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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