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东苑学校地块(目标调查地块)位于招远市菊苑小区以东、初山东路以南、春雨路以西、聚金东路以北,本次地块调查面积为50883m2(折合76.3240亩),项目中心经纬度为120.43265°E,37.37372°N。本地块原为温泉街道单家村宅基地和农田,农田种植花生、玉米等农作物和蔬菜,拟规划为教育用地(08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拟规划为教育用地(0804),所以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区域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污染源,该地块不存在环境污染风险,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满足用地要求。根据调查成果,编制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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