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描述
桐乡市凤鸣街道2024-21地块位于桐乡市凤鸣街道新农村村,本次调查地块东侧至闲置空地、南侧至农户建房、北侧至闲置空地、西侧至农户建房,中心经纬度为120.486949°E,30.570170°N。根据本项目用地红线图,总用地面积为15373.29平方米。
(2)项目由来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田,用于种植水稻、蔬菜等;2010年至2013年,地块东南角涉及居民住宅;2014年居民住宅拆除;2016年至2024年,地块西侧、南侧、东侧陆续有堆土,堆土来源为紧邻西南侧、西北侧居民住宅小区建造开挖的农田土。地块历史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2025年6月,我单位工作小组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地块内主要为空地,生长杂草,部分区域为周边居民种植的蔬菜。地块内无地表水,无坑,无构筑物,无地下储罐或设施。根据《关于桐乡市凤鸣街道2024-2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说明》,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0703),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居住用地(代码:07)。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七)条,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甲类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目的是帮助客户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3)地块调查情况
地块内: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桐乡市凤鸣街道2024-21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田,用于种植水稻、蔬菜等;2010年至2013年,地块东南角涉及居民住宅;2014年居民住宅拆除;2016年至2024年,地块西侧、南侧、东侧陆续有堆土,堆土来源为紧邻西南侧、西北侧居民住宅小区建造开挖的农田土。地块历史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2025年6月,我单位工作小组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地块内主要为空地,生长杂草,部分区域为周边居民种植的蔬菜。地块内无地表水,无坑,无构筑物,无地下储罐或设施。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农田耕种期间可能会使用敌敌畏等农药驱虫,但使用量较少。根据相关文献,有机氯、有机磷农药因其化学结构的差异,半衰期在几个月到几年不等。我国自1982年起禁用较难降解的DDT,至今已约40年,以3年的半衰期计算,如今土壤中的浓度以削减至最初的万分之一,农药残留的可能性较小,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地块西侧、南侧及东侧历史上曾有堆土,堆土来源于紧邻西南侧、西北侧住宅小区建设开挖的农田土,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相邻地块:本次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主要为农田、居民住宅及河道,2005至今,东北侧有桐乡市飞力纺织有限公司、桐乡市神源纺织有限公司及桐乡市盛通纺织厂,2023年至今,南侧有新农村村文化礼堂及无土栽培大棚。
根据桐乡市飞力纺织有限公司、桐乡市神源纺织有限公司及桐乡市盛通纺织厂的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分析,三家企业均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桐乡市神源纺织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上油加弹工艺产生的油剂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产生量极少,其余两家企业不产生工艺废气;废边角料、废纱线等一般固废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企业生产经营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企业生产工艺简单,原辅材料和生产活动基本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容易扩散至本地块的污染因子,企业位于本地块东北,距离本地块距离较远,且两者相隔金家浜河道,对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4)地块初筛结果
根据土壤样品快筛结果,调查范围内所有点位土壤中镍、铜、铅、砷、汞、镉快筛检测值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铬和锌快筛检测值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VOCs快筛检测值与对照点相比无异常。
(5)报告结论
通过对本地块及周围区域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的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确认本地块符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中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的情形,并且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通过对前期收集的基础信息、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材料进行辩证分析,调查地块内无明确的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终止于第一阶段,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综上所述,桐乡市凤鸣街道2024-21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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