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大道东、幸福路南地块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地块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幸福大道、北至幸福路,地块面积为45154m2(约67.7亩)。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和住宅,后建立中铁十六集团钢筋集中加工厂。根据“《崇川区幸福街道E1-02、E3-03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该地块后期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居民区、钢筋集中加工厂,目前调查红线内的建筑物已拆除,地块内大部分区域种植了小麦和油菜。
地块历史上存在钢筋集中加工厂,主要加工地铁施工需要的钢筋材料,加工厂在生产和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废物进入环境,从而造成环境污染。经识别,地块内的潜在污染物包括为石油烃。
地块周边区域主要有南通通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南通美家家具有限公司、南通永利家具有限公司、江苏优特集体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和林森物流集团5家企业。其中林森物流集团不进行工业生产活动,对地块潜在环境影响较小。南通美家家具有限公司、南通永利家具有限公司、南通通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江苏优特集体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均位于地块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与调查地块之间被幸福竖河隔开,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潜在污染物较难迁移至调查地块。因此,初步判断地块周边企业对地块潜在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情况。
(2)监测点位布设及样品检测
本地块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和系统布点法结合进行采样点布设,共布设土壤采样点9个(含1个土壤对照点),地下水采样点5个(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地表水采样点3个和底泥采样点3个。采样点钻探深度为6m。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检测40份土壤样品(含4份平行样)、6份地下水样品(含1份平行样)、4份地表水样品(含1份平行样)和4份底泥样品(含1份平行样),除此之外还有2个运输空白样和2个全程序空白样。
本次土壤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GB36600-2018中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②地块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
本次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GB36600-2018中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②地块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
本次地表水和底泥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GB36600-2018中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②地块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
(3)检测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重金属6项(铜、镍、铅、镉、砷、汞)和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低于检出限。各项检出指标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其他相关标准限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中重金属3项(砷、铅、镍),其余指标均低于检出限。各项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IV类水质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限值。
地表水样品检出重金属3项(砷、镍、汞)和石油烃(C10-C40),地表水石油烃(C10-C40)无评价标准,其他指标检出值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
底泥样品中检出重金属6项(砷、镉、铜、铅、汞、镍)和石油烃(C10-C40),各因子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其他相关标准限值。
(4)主要结论
幸福大道东、幸福路南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有机物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各项指标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及相关标准限值。
综上,幸福大道东、幸福路南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第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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