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位于项城市如意湖路南、南环路北、天二路西、玖玺府东,总用地面积35682.7平方米(合53.524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4.87781695°、北纬33.41629402°。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根据人员访及现场踏勘分析,项城市如意湖路南、南环路北、天二路西、玖玺府东地块历史以来为郑营社区农田,现地块西北角被西侧紧邻玖玺府建设项目临时占用,用于基坑土方临时堆放以便后期回填使用。目前该地块为政府储备地。调查地块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性农药,使用地下水井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调查地块目前为农田,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内未从事过规模化养殖或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固体废物堆存、管线排污等问题,也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存储。
3.块周边 1km 范围内历史上以村庄、农田为主,后随城市化进程陆续进行道路、居民区、学校等建设,涉及工业企业要有地块北侧的预制板厂,东北侧的 项城市玉坤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原刘菜园砖窑厂)及刘菜园养殖场,无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也无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
综上所诉:如意湖路南、南环路北、天二路西、玖玺府东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相关要求,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对本地块环境构成影响的潜在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能够满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的开发需求,调查活动结束,无需进行下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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