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监管工作,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83 号),文件要求“对列入年度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的企业,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厅《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8〕446 号)要求,依据备案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对尚未编制监测方案的,要编制方案并报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列入 2021 年度的重点监管单位要在年底前完成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以后每 3 年开展一次。从 2022 年起,新纳入重点监管单位的企业,应在当年内完成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等工作。
2023 年 3 月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绵阳市 2023 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绵环发[2023]11 号)定 2023 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绵阳凯利达化工有限公司为首次纳入江油市 2023 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业。2023 年 4 月,四川省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印发了《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27 号)、《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88 号)等相关规定,重点监管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2023 年 5 月,绵阳凯利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达化工”)委托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工作,并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通过了专家审查。绵阳凯利达化工有限公司依据《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和《2024 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后续监测信息的要求,组织开展了 2025 年度监测工作。土壤监测严格按后续监测信息确定的频次委托实施。地下水监测共布设 3 个监测点,其中耗氧量、氨氮、砷、镉等 14 项指标按后续信息原计划为季度一次,本次实际按半年频次委托监测;pH、硫化物、六价铬、铜、镍、锌及石油类等指标则严格依照后续监测信息要求的频次进行委托。在上述监测数据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绵阳凯利达化工有限公司 2025 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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