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长汀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汀县罗坊中段一幅商服、住宅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场地概况
本调查地块为新长汀职专二期项目用地,位于长汀县策武镇红江村,地块总面积为193730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6.347509°,北纬25.748913°,四至范围:东至西环路A段-1,南至西环路A段-3,西至规划道路,北至中心大道。根据《新长汀职专二期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中的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林地、农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长汀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新长汀职专二期项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
2、污染识别
通过对该地块的资料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工矿企业生产活动,主要为林地、农用地。作为农用地期间主要种植水稻,未使用污水灌溉,未曾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危险废物堆放。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未发现化学品使用,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在调查地块范围内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通过人员访谈,地块内未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周边1km范围无工矿企业,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土壤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表层挥发性有机污染物0.102~1.591ppm,无明显异常,重金属(镉、汞、砷、铅、铜、镍)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铬、锌未超过《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3、主要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快筛检测分析表明,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主要为林地、农用地,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周边地块无工矿企业,对本地块基本无影响。作为农用地期间主要种植水稻,未使用污水灌溉,未曾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危险废物堆放,也未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土壤快筛结果表明土壤不存在污染。本地块和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作为新长汀职专二期项目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4、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汀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长汀县自然资源局(汀州镇横岗岭7号)
联系人:易工 联系电话:1596031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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