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通凯华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凯华化工地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经济开发区民兴路198号,地块东至南通三嘉化纤塑胶有限公司,西至连云路、南至民兴路,北至江苏格美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块面积约为15672m2(约23.5亩)。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南通凯华化工有限公司,为工业用地。目前地块内各类生产设备、构筑物已全部拆除,地块现状为荒地。根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富民港单元)》,调查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南通凯华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用地,目前企业已停产,地块内的建筑物均已拆除,地块处于闲置状态。南通凯华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双甘膦,经营期间原辅材料的使用、储存以及“三废”的处置、排放均潜在一定的污染风险。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有21家企业,其中5家企业为南通市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可能迁移至本地块,并对地块造成污染。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和产生的废物可能通过跑冒滴漏等方式进入土壤和地下水中,并迁移至本地块。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初步调查阶段采用系统布点和专业判断相结合方式进行布点,布设土壤点位21个,采样深度6m,送检土壤样品97个(包括10个平行样);布设地下水采样点位15个,地下水建井深度6m,送检地下水样品17个(包括2个平行样)。根据地块特征污染因子,筛除毒性较低且无检测方法的因子后,确定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检测项目。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甲醛、石油烃(C10-C40)、锑、氨氮、总铬、四氢呋喃、氰化物、总磷;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甲醛、石油烃(C10-C40)、锑、氨氮、总铬、四氢呋喃、氰化物、总磷、氯化物、硫化物、AOX、COD、铝、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甲醇。
初步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样品中除总磷无评价标准外,其他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其他标准限值;地下水部分采样点中3项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铝、氯化物、氨氮)和2项毒理学指标(砷、镍)检出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
(3)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详细调查阶段采用系统布点法与专业判断布点法结合进行监测点位布设,主要对初步调查污染区域加密布点等。详细调查共开展了两轮现场采样工作,累计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2个,采样深度最深达32m,送检土壤样品74个(包括8个土壤平行样);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17个,7个检测井深度为6m,8个监测井深度为15m,2个监测井深度至潜水含水层底部,送检地下水样品22个(包括5个地下水平行样)。
结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除总磷无评价标准外,其他各项检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其他标准限值,部分采样点总磷检测值明显高于对照点。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5项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pH、氨氮、硫化物、氯化物、铝)和3项毒理学指标(砷、铅、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限值。
采用不超标点位连线的方式对砷、铅、镍超标区域勾画,地下水砷超标区域面积为1623m2,超标采样点深度均为6m,点位处15m采样点和潜水含水层底部采样井均不超标;铅超标范围面积为1610m2,超标采样点深度均为15m,点位处6m采样井和潜水含水层底部采样井均不超标;镍超标范围面积为582m2,超标点位深度为6m,点位处15m采样点和潜水含水层底部采样井均不超标。
综上所述,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开展后续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