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水县10号地块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溵川大道北侧,商祥路西侧,调查范围四至范围:地块东至商祥路、南至溵川大道、西至空地、居民区、北至聚丰家园小区,中心坐标为经度:114.602788°,纬度:33.560299°。调查地块面积为14880.26m2(合22.32亩)。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为王化雨村居民区、闲置楼体(原用于饭店的经营)、水浇地,地块现状为居民房、楼体拆除后的空地,留存有一户居民房,部分区域周边居民种有油菜、蔬菜。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历史,无异味;调查地块内未见槽罐、工业废水排放管道;调查地块内没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堆放历史;调查地块内没有槽罐使用历史;调查地块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相邻地块主要为居民区、学校、道路,经分析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相邻地块未发现土壤污染异常痕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事故以及环境投诉事件;分析认为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没有潜在的污染源。
3.地块周边历史使用情况: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主要有河南崇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红娘子调味品有限公司、阿尔本制衣有限公司、河南佳利达纺织集团、万果园商超物流园区、河南周家口食品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周口商水城北加油站、河南本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商水花兴彩钢有限公司、中原粮食集团(粮库)、董师傅瓜子厂、周口正大有限公司等企业,不存在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经调查地块周边企业对本次调查地块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潜在污染。
综上,本次调查认为:商水县10号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明确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周围区域对本地块造成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调查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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